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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梦之火 发表于 2008-1-20 19:17

工资条例正在起草 职工调薪可能参考CPI

<DIV class=from_info>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1月20日00:48 <SPAN class=linkRed02><A style="TEXT-DECORATION: none" href="http://www.rednet.com.cn/" target=_blank><FONT color=#a20010>红网</FONT></A><FONT color=#a20010> (来源:东南快报)</FONT></SPAN></DIV><!--正文内容开始--><!-- google_ad_section_start 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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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  “将来出台的《工资条例》,与工资增长不必然互为条件。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《工资条例》正在起草中。</P>
<P>  目前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牵头单位,与包括全国总工会、中国企联等社团组织在内的十多个国家部委,联合组建起立法小组,前期的立法调研已经完成,目前正在为草案的成形紧锣密鼓。</P>
<P>  该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、工资增长缓慢、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。 </P>
<P>  <STRONG>条例出台不意味涨工资 </STRONG></P>
<P>  邱小平指出,大家认为的“条例即出台,工资可望涨”的说法,“可能有偏差、不准确”。 </P>
<P>  “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。”邱小平表示,在中国已基本确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,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数是通过劳动市场建立双向劳动关系,企业对工资的分配多数通过市场完成,“中国不能再回到计划体制下,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不能再由政府搞一刀切”。 </P>
<P>  针对大众工资在涨,收入并不见涨的感受,邱小平表示“我们一直在通过多种调控手段来增加职工的工资收入。”邱小平介绍,为促进职工工资水平,劳动保障部门曾督促各地,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,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,但是,从目前反馈的信息来看,双方在协商过程中,现有法律对各自的权责界定不够明确,这次出台的《工资条例》,重点要解决的问题,就是要形成工资协商共决制。</P>
<P>  <STRONG>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可望纳入立法</STRONG></P>
<P>  “如何调薪,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。”邱小平说,有些企业多年不涨工资,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,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,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《工资条例》可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,届时,很多企业可能因为这些制度的宏观调控,会“被迫”给员工加工资了,但是,具体到不同的企业,工资涨不涨、如何涨,还得因地制宜。</P>
<P>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文跃然预计,中国的总体工资水平在未来12年里有较大的增长空间。根据他的测算,到2020年,我们的工资可能总额提高3-4倍。</P>
<P>  <STRONG>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通道 </STRONG></P>
<P>  此外,邱小平等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认为,即将出台的《工资条例》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的通道比单纯地要求涨工资更重要。“实际起草过程中,我们注意到,既要赋予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说话路径,还要考虑职工的说话能力。” </P>
<P>  邱小平表示这次由国家多部委联合起草的《工资条例》,会借鉴某些地区的先进做法。</P>
<P>  而对外界所传的《工资条例》的出台时间,邱小平不置可否,但他解释说,原先《劳动合同法》本来是三审通过,结果四审才完成,所以,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部法律,在超高的社会敏感和广泛的社会参与中,其出台时间“不好预测”。据《华夏时报》来源:东南快报</P></DIV><!-- google_ad_section_end --><!--正文内容结束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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